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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县三实小发生学生踩踏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全球今头条

时间:2023-04-08 11:26:07 来源:法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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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钟100%解决法律问题的法妞问答报导:

3月22日,濮阳县三实小发生一起学生踩踏事故。事故造成一名学生因抢救无效死亡,多名学生受伤。发生这样的事件学校应付什么样的责任?对于死亡受伤学生学校应给与赔偿吗?

孔令威律师:学校该不该赔偿应当看学校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就是说学校的责任应该属于我国民法上安全责任事故,还有一点家长尽量多跟学校协商沟通解决。

黄桂陶律师:首先这个事件是一个悲剧,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小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学校负有监护管理的责任。因为学校监护管理不当,没有尽到应尽的责任导致踩踏事件的发生,学校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根据以往的案例学校应赔偿70%~80%的责任,也应根据法律的规定进行赔偿。

朱康乐律师:首先学校在刑事上有可能会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或其他相关的犯罪。因为学校它作为一个事业单位,在安全或其他方面出现一定的隐患,学校肯定会承担责任的,尤其是这种群体性事件。因为很难认定到底是哪一位学生踩踏的,找不到事故责任人,学校应承担全部的责任。再者看学校是否为学生投保,造成死亡是要按照人身损害进行赔偿。还有就是讨论学校相关领导及负责人是否也构成犯罪,如果是对他们的影响也是非常大的。

李建军律师:首先学校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经陈述的事实不好给出相应的答案。因为起因是什么,事实过程是什么都不清楚,没法去判断学校应承担什么责任,不好鉴定。死亡学生的事件,学校肯定是要进行相应的赔偿和补偿方案。

潘晓枫律师:学校当然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他们学校的校领导来说,因为这样的事故应该属于重大责任事故,他们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另外还要对伤亡学生进行赔偿,适用的标准是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李松超律师:对于濮阳县三实小发生的学生踩踏事故,学校案情重大负主要责任,赔偿方式应当先由保险公司赔保。如没有参与保险,由学校所在的县级政府赔偿相应责任。

倾听六位律师的点评法妞已了解了该事件赔偿的办法,相信听友们也有了自己心中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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