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 > 新闻详情

环球热点评!过期的药到底是假药还是劣药?

时间:2023-03-18 11:03:16 来源:法问

药品是与百姓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的特殊商品,对于药品安全要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对生产销售不符合法律安全的药品要给予最严厉的处罚。法律安全,是指药品符合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是药品安全的第一关。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不符合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不合法的药品,也就是不安全的药品,无论其内在质量如何,均不得上市销售。


【资料图】

法妞网友咨询:

过期的药到底是假药还是劣药?

王松高律师解答:

新修订的新版《药品管理法》,于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前段时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疫情打乱了人们的工作、生活秩序。现在疫情得到了有效的控制,加强药品管理,严查药品市场中的假冒伪劣,到了必须提上日程的时候了。

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过期药,是被列入劣药进行处罚管理的。

新版《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药品使用单位使用假药、劣药的,按照销售假药、零售劣药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有医疗卫生人员执业证书的,还应当吊销执业证书。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药品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对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隐瞒。

【点击下方小程序,直接咨询法律问题】

王松高律师补充:

根据新的《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五)项规定,“超过有效期的药品”为劣药。

对应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的“对假药、劣药的处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药品检验机构的质量检验结论。”

检验机构对药品进行检验的标准,是针对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合法药品而言。对于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没有判定是否过期的指标和依据,无法进行检验。

2月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的通知》,明确规定:“发现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药品、过期药品、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产品批号的药品以及其他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假药或者劣药的,无需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依法直接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综上所述,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属于法定劣药,不需要通过检验报告判定其质量合格状况,执法人员可以依法直接查处。

标签: 药品管理法 医疗器械 药品使用单位
15037178970

公司法

更多>>

Copyright   2015-2022 法律问答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00331号-17联系邮箱:434 922 6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