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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最新: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规定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时间:2023-03-21 11:11:05 来源:法问

质保金这个词一般出现在建筑行业,质量保修金是由合同双方约定从应付合同价款中预留的,当标的物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进行修理时,用于支付修理费用的资金。那么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规定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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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保金返还规定是什么,怎么规定的?

江苏启秀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解答:

建筑工程质保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限返还,没有约定返还期限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

第十一条: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天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

对返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天内将保证金返还承包人,逾期未返还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天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天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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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秀律师事务所张霞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包人请求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

(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二年。

(三)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起满二年。

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标签: 工程质量 建筑工程 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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