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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盗版侵犯作者的版权吗,会被处罚吗?

时间:2023-03-23 11:21:56 来源:法问

在很多时候,我们的生活中可能会涉及到一些买卖盗版书籍的情况,如果是销售盗版书籍的话,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那么,卖盗版侵犯作者的版权吗,会被处罚吗?


(资料图片)

网友咨询:让我卖盗版是侵犯作者的版权吗?

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郭俊律师解答:

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确定,可能会侵犯版权。侵犯版权指不经作者或其他版权所有者许可,擅自使用他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的行为。

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复制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跟源代码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会受到所在国家的处罚。盗版出版物通常包括盗版书籍、盗版软件、盗版音像作品以及盗版网络知识产品。盗版,即俗语"D版"。这侵犯法律,购买者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

郭俊律师解析: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护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组织的,保护期限到作者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但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根据《著作权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并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给予没收非法所得、罚款等行政处罚:

(一)剽窃、抄袭他人作品的;

(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其作品的;

(三)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销售者明知是盗版的图书仍予以销售的,是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至于购买者,法律并没有对此予以追究,但只局限在个人零星的购买行为;否则,可根据《刑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标签: 复制发行 保护期限 著作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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