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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兼职受劳动法保护吗,兼职过程中受伤谁承担责任?

时间:2023-03-25 08:24:05 来源:法问

在我们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们的权益,在劳动法当中对企业进行了许多的约束,这样我们的劳动者在进入公司工作之后,会对自己的权益更好的进行维护。但是如果劳动者们想要受到法律的保护,就必须要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着明确合法的劳动关系,空口白话是无法受到法律保护的,但是,兼职受劳动法保护吗,兼职过程中受伤谁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兼职人员受劳动法保护吗?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刘辉律师解答:


(资料图)

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由此可见,兼职是否受劳动法保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实践中,兼职的主体多为尚未毕业的大学生勤工俭学,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刘辉律师解析:

劳动保护针对的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人民,一般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劳动保护的对象是从事劳动的所有职工。只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与用人单位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都是劳动保护的对象。所以,他针对的对象是属于从事劳动的所有职工,劳动者必须是要从事劳动。

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就是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工作环境,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合理组织生产,以保护劳动者避免受到突发事件的伤害以及有害因素对身体的危害,实现安全生产。

由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是法律规定不视为建立劳动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也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所受伤害只能按一般民事侵权纠纷处理。所以,损害赔偿应按照人身损害标准进行赔偿,法律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校大学生与企业形成雇佣关系,所在公司应当为兼职工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标签: 用人单位 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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